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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
2011-09-14 13:04:37 字号:

  本报9月13日讯(通讯员 谢彬 周军)近日,从北京传来喜讯,桂阳县荣获2006年—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荣誉称号。

  2006年以来,桂阳县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突出以“五类人员”为普法重点,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县直机关单位、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学法活动4次以上;突出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为全县18所中学、42所小学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县普法讲师团扎实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每季度到社区为居民上一次以上法制课;经常组织开展政法干警“大下访”活动,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答疑解惑,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强化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全县39个乡镇及城关镇各社区都建立了法制宣传栏,每个街道社区配备一套法律图书,建立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5年来,全县共办普法骨干培训班720期,上法制课120多场次,举办各种宣传活动800余场次,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120万册。

来源:郴州日报

作者:谢彬 周军

编辑:陈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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