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省司法厅副厅长刘道龙在桂阳县调研司法行政工作时指出:桂阳司法行政工作在县里有“位置”,社会形象好,群众满意度高;工作有亮点,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述法、法律顾问制度、人民调解等工作都走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前列。
建设 “法治桂阳”,桂阳县司法行政部门始终走在队伍的最前列,尤其是法律顾问制度给力 “法治桂阳”,用法律 “活水”引来“法治桂阳”一江春水!
法律“活辞典”
“对既不聘用法律顾问,同时又在年度内因不依法行政 (决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不力而发生了重大矛盾纠纷的乡镇和具有行政执法权、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将进行责任查究直至建议‘一票否决’”。
去年年初,桂阳县下发了 《关于在全县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 《意见》还规定:凡是具有行政执法权、行政许可权的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其它的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倡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2010年上半年,桂阳县人民政府出资8万元聘请永安和律师事务所的3名律师作为县政府的法律顾问。
各乡镇政府、各行政执法及行政许可单位和企业在县综治委文件下发后主动聘请法律顾问的热情不断提高,现已聘请法律顾问的单位达150余家,其中乡镇和行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的有70家。企事业单位聘请法律顾问的有60家,社区、村委会及个体工商户聘请法律顾问的20余家。
汪友忠是桂阳志浩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从事律师工作已经整整16余年,在桂阳是个大名人。他告诉我们,这几年是他最忙碌的时候,因为他和他的律师团队,为全县83个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企业担任着法律顾问。
桂阳环保局在与志浩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后,所有案件立案、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都由法律顾问就合法性进行审查,法律顾问 “先过筛”后实施。 “法律顾问给我们当了参谋以后,我们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执法就更有了底气。通常单位法规股一般是站在自己执法的角度考虑问题,而法律顾问则是站在中立的角度甚至有时候是站在相对人的角度来考虑问题,提出的参考意见更具全面性。”该局一位领导如是说。
一年来,桂阳法律顾问指导有关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调研、论证、起草、审核工作。据统计,桂阳县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以来,法律顾问先后对8件部门规章、26件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意见,确保了部门出台的政策更加合法与科学。
安全“防火墙”
2011年是宝山矿业公司发展极不平常的一年。公司决定将1300多名员工持有的股份进行股权转让引进战略投资者,这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稍有不慎有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事件。
有2007年公司上百员工家属徒步上访市政府造成恶劣影响的前车之鉴,公司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深感如履薄冰。今年1月,公司只有委托顾问律师就这项工作全面参与改制。接受委托后,永安和律事务所指派3名律师进驻公司法律事务部,每天安排律师在公司值班,为宝山公司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其制度是否合法严格审查把关,杜绝法律上的漏洞,对不理解的当事人进行耐心的法律解释。精心编写了《员工股权转让指导手册》。
事实证明法律顾问们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依法公正的立场和令人信服的解释,在促使股权持有者理解、支持、信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和引进战略投资者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律师的全面参与,改制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并实现了重大改制的零上访。这一成功经验和做法得到省司法厅的高度肯定。
在桂阳法律顾问直接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重要经济活动;日常合同事务的管理;代理企业参加诉讼和非诉讼活动,有效地规避了企业经营风险。
“近三年来,我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帮助企业成功改制,参加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开发谈判12次;为聘请单位及工作人员解答法律咨询达700余人次;草拟、审查合同或者涉及法律事务文件136份;为聘请单位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6次;参加协调处理与聘请单位有关的重大纠纷矛盾5次,并且予以成功化解。近3年来共为聘请单位和个人避免了经济损失4200余万元。”
这是一份来自桂阳志浩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工作经验交流材料,在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人民法律意识不断加强的背景下,让我们由衷赞叹法律顾问在桂阳经济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作用。
调纠“润滑剂”
“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让律师参与领导接访,可以弥补领导干部法律专业性知识的不足,能有效避免行政的随意性和以权代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近年来,桂阳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凡是领导接访,必须聘请律师为随行顾问,商量解决涉法信访问题。
接访中,群众反映问题时易把政府当作对立面,律师依法、公正的中立立场,更能 “取信于民”。
1998年桂阳县行政执法部门在破获张某集资诈骗案时,扣押了其骗取的40余吨钢球并予处置。第三人何某报名购买,并向县执法部门交付数万元预付款,后何某将部分钢球进行转手销售,经使用发现质量不合格对方要求退货。县行政执法部门以向柳州钢球厂换货为由,将何所购钢球拉走。钢球拉走后,何某迟迟不见换回的钢球,多次到县行政部门交涉,无果而终。于是一起 “民告官”的纠纷由此而生。数年来,何某为此多次上访,要求县行政执法部门退回其所交的货款和赔偿因此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10余万元,但均无结果。
行政部门有权,上访人有理,纠纷难解。在最后的接访中,汪友忠律师认为,县行政执法部门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后经协调,何某放弃了巨额赔偿的诉求,同意接受补偿7万余元的意见,双方达成了协议。
在桂阳,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已成为一种常态机制。县领导接待上访群众日,都有律师参与接待上访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拓宽了政府息访息诉的渠道。
法律顾问的参与,让政府和老百姓都尝到了甜头。
一年来,桂阳法律顾问参与处理各类重大矛盾纠纷90余起;协助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1200余人次,接待来访群众近3000余人,参与各类诉讼200余起;向各聘用单位提出法律建议380余条,采纳率达98%,有效地预防和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去年以来,律师参与处置突发性事件35件,全县没有出现一起群体性事件。
来源:
作者:肖勇 骆国平 王世美
编辑:陈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