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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大坝桂发冶炼有限公司2*25000KVA电炉硅锰合金搬迁改扩建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2014-07-03 11:26:43 字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桂阳县大坝桂发冶炼有限公司2*25000KVA电炉硅锰合金搬迁改扩建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属于搬迁改扩建,位于桂阳县桥市乡野鹿村(大坝老工业集中区),总占地面积25200m2,总投资5000万元。

  建设规模:对现有10000t/a硅锰合金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和搬迁,拟建设2*25000KVA电炉主体设备和设施及高压配电系统,年产80000t硅锰合金。

  二、项目污染源及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废气为电炉烟气、原料破碎筛分粉尘、出铁口粉尘等,采取的除尘措施为:电炉烟气采用“U型冷却+长袋低压脉冲袋式”除尘器系统。在出铁口上部设集气罩,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送电炉除尘系统一并处理。原料破碎工序产生粉尘的部位,安装吸尘罩,将收集的粉尘采用布袋收尘器处理,回收的粉尘回用,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的排气筒排空。电炉车间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以电炉车间为中心周边200m范围,工程无环保拆迁。原料禁止露天堆放,堆场防雨棚面积应当超出矿堆边界1m以上,堆场周围设置不低于1m的围墙。

  (2)废水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主要为电炉间接冷却水、冲渣水以及生活污水。

  间接冷却水用后经冷却塔冷却降温、补充新水后,由加压泵送回,循环使用。冲渣水使渣粒化、渣水分离后,由渣沟流入冲渣水沉淀池,补充少量新水后上清液经泵加压后用于冲渣。冲渣水沉淀池设计有效容积为3000m3。收集初期雨水,有效容积不小于300m3,初级雨水经沉淀后作为冲渣水补充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厂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至车子冲河,然后流入舂陵江。

  (3)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有硅锰渣、电炉除尘灰、破碎回收的粉尘、废电极、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等等。硅锰渣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销售给水泥厂做原料;除尘灰、破碎回收的粉尘返回电炉做冶炼原料;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电极由生产厂家回收,固体废物可实现安全处置。临时堆渣场设计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中I类场的要求。

  (4)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破碎机、风机、水泵、电炉等。各种设备初始噪声声级在80-95dB(A)之间,通过采取安装消声器、基础减振、建隔声间等措施,综合降噪效果可达15-30dB(A)。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标准要求。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可能会对周围的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及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冲渣水、冷却水和生活废水,冲渣水、冷却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至车子冲河,然后流入舂陵江。废水经上述处理后可以确保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电炉烟气、原料破碎筛分粉尘、出铁口粉尘、加料、卸料无组织排放粉尘和油烟废气等。根据预测评价结果,项目废气在采取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机械设备及风机、水泵等,各种设备初始噪声声级在80-95dB(A)之间,通过采取安装消声器、基础减振、建隔声间等措施,综合降噪效果可达15-30dB(A)。根据预测评价结果,项目产生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点,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硅锰渣、电炉除尘灰、破碎回收的粉尘、废电极、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等。各类固废均采取了切实可行的处理、处置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5、环评总结论

  桂阳县大坝桂发冶炼有限公司2*25000KVA电炉硅锰合金搬迁改扩建项目选址于桂阳县桥市乡野鹿村(大坝老工业集中区),总投资5000万元,项目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生产的产品、所采用的设备和生产工艺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建设用地符合桂阳工业园相关规划。环保措施应当按本“报告书”要求,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现阶段污染物的排放标准,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能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经广泛的公众参与调查,均赞成本工程的建设。工程贯彻“清洁生产、污染全程控制、达标排放”的环保方针,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项目没有环境制约因素。因此,从环保的角度衡量,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桂阳县大坝桂发冶炼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桂阳县桥市乡野鹿村

  联系人:阳德槐

  联系电话:15886468266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湖南浩美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张公岭亚大路99号

  联系人: 阳工

  联系电话:0731-85239288 E-mail:93548800@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在环评爱好者网站上进行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征求主要事项包括:

  ⑴您是否知道本项目的筹建?⑵您是否赞成本项目的建设?⑶项目的选址是否合理?⑷.当地环境主要的污染因素?⑸您是否满意当地环境质量现状?⑹项目建成后应加强哪方面的污染治理?⑺项目的建设带来的区域经济效益?⑻项目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⑼其它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以便跟进,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来访,登陆相关网站,表达您的意见。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公布之日起10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单位:桂阳县大坝桂发冶炼有限公司

  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湖南浩美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7月3日

来源:

作者:桂阳县大坝桂发冶炼有限公司 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

编辑:陈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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