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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X055线樟市镇和洋市镇绕镇段市政道路工程项目招商公告
2015-04-07 15:16:47 字号:

  为了加快桂阳县X055线樟市镇和洋市镇小城镇建设步伐,完善镇区道路、供水、供电等市政基础设施网络,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经桂阳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对桂阳县X055线樟市镇和洋市镇绕镇段市政道路实行融资建设方式进行建设,并面向国内公开招商。现将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樟市和洋市镇绕镇段道路按市政道路标准建设,道路宽27米,沥青路面宽15米,道路分别长2.26公里、2.02公里。建设内容:路基、路面、排水、排污、绿化、亮化和人行道工程及供水等工程,新增投资分别约3000万元、2800万元(具体以桂阳县审计局审定金额为准),项目建设工期约300天(2016年2 月1日前完成)。

  二、招商方式 1、项目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 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桂阳县樟市和洋市镇区内投 资:总投资约5800万元

  资金来源:地方自筹

  招商方式:公开

  招商合同段:一个标段

  2、建设方式及管理办法

  采用融资建设模式。建安造价控制和结算按现行湖南省颁布执行的市政和园林及安装定额编制办法执行,并结合省市最新颁布的相关计价办法、取费标准、措施费等文件规定编制和审核。人工工资和材料信息价及融资建设有关具体内容执行《桂阳县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建设管理办法》(桂政办发〔2014〕25号)。

  3、报名条件

  投资人在7个工作日的报名时间内,有意申请对项目投资的须一次性交纳1200万元信誉保证金并存入招商人指定的帐户。逾期未交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4、选定投资人办法

  4.1报名结束后,选定投资人办法:(1)在7个工作日内投资方为桂阳县政府融取资金不小于12000万元,且年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发布贷款基准利率的130%;(2)投资方承诺融取到位资金的50%用于项目建设;(3)投资人必须提供不低于项目总投资5%的融资保证金(招商报名时交纳的1200万元信誉保证金在招商报名结束后可转为融资保证金);(4)如有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投资方,则按投资人下浮该项目审计后的建安工程费结算总价百分比确定投资建设方。未中标人交纳的信誉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七天内全额无息退回。报名结束启动融资程序后,如投资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融资到位,投资人向招商方支付违约金140万元。

  4.2报名结束后,选定投资人办法:如有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投资方,则按投资人下浮该项目审计后的建安工程费结算总价百分比确定投资建设方。未中标人交纳的信誉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7天内全额无息退回。投资人通过招商招标确定后,由招商人与投资人签订项目投资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5、工程管理和工程支付按《桂阳县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建设管理办法》(桂政办发〔2014〕25号)执行。

  6、选定投资人后,其报名时交纳1200万元信誉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退回除融资保证金外的余额。

  三、对投资商要求和注意事项

  1、投资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产;

  (二)具有综合乙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具有相应的技术、造价、财务和项目管理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并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

  (四)具有相应的专门机构和管理体系。

  2、投资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施工企业资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上述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影印件一份,于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15日到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相关资料。

  3、投资人须在报名时交信誉保证金,由投资人存入招商人指定账户。 4、招商人: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桂阳县沪农商村镇银行 账 号:7351214000000000128

  四、联系地点及方式

  招 商 人: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0735-4442007

  2015年4月7日

来源:

作者: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编辑:陈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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