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二0一六年二月一日桂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钟 宾同志为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建平同志为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高骨同志为桂阳县经济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周冬云同志为桂阳县民政局局长;
邝海飞同志为桂阳县司法局局长;
杨重德同志为桂阳县财政局局长;
黄 龙同志为桂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谢 彬同志为桂阳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吴跃龙同志为桂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唐和光同志为桂阳县农业局局长;
邓 玲同志为桂阳县商务局局长;
谭家俊同志为桂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王建成同志为桂阳县审计局局长;
肖光清同志为桂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曹述明同志为桂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雷少军同志为桂阳县统计局局长;
吴永平同志为桂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胡小军同志为桂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谢 彬同志的桂阳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王建成同志的桂阳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王德翔同志的桂阳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李灶龙同志的桂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2月1日
来源:
作者: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陈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