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水瑶族乡泉田村原村会计付光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今年2月5日,县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协助白水瑶族乡纪委对举报付光义违纪问题进行调查。经查,付光义在担任泉田村村会计期间,于2009年至2015年下半年在为村民办理低保、五保时,收受村民财物共计2800元。在组织审查期间,付光义对违纪事实如实交代,并将违规收受村民财物共计2800元全部退还村民,鉴于认错态度较好,白水瑶族乡给予其以上处分。
来源:红网桂阳县分站
编辑:陈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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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白水瑶族乡泉田村原村会计付光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今年2月5日,县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协助白水瑶族乡纪委对举报付光义违纪问题进行调查。经查,付光义在担任泉田村村会计期间,于2009年至2015年下半年在为村民办理低保、五保时,收受村民财物共计2800元。在组织审查期间,付光义对违纪事实如实交代,并将违规收受村民财物共计2800元全部退还村民,鉴于认错态度较好,白水瑶族乡给予其以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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