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桂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与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报告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桂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决定于2021年3月16日—20日在县城区召开桂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邓芳斌、副主任邓和平、谭宜通、罗晓文、黄爱军、李梅玉等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黎宾、县人民法院院长唐小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可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桂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与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报告,审议桂阳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报告(草案)、桂阳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预算报告(草案)、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草案)、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草案),审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草案)、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草案),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桂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事项。
邓芳斌指出,这几个报告的内容要进一步抓实,要接地气,做到战略定位准确,尤其是我县“十四五”规划的内容要进一步充实、细化;县人大常委会将通过书面等方式,继续组织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同时要精心做好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召开的各项筹备工作。
来源:新桂阳
作者:刘亚平
编辑:李维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