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8日桂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桂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
接受朱元清辞去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接受朱元清辞去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决定报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下一次会议备案,并由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报经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来源:桂阳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刘培粮
(2026年8月18日桂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桂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
接受朱元清辞去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接受朱元清辞去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决定报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下一次会议备案,并由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报经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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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培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