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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桂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6-09-17 15:05:20 字号:

(2026年9月17日桂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桂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桂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9日—22日在桂阳县城区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为:

1.审议桂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桂阳县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桂阳县202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3.审查桂阳县202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桂阳县2027年县级预算草案;

4.审议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审议桂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审议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审议桂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关于开展桂阳县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三年攻坚行动的议案》的报告;

8.选举应由桂阳县选举的郴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9.选举桂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10.选举桂阳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

11.选举桂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12.选举桂阳县人民法院院长;

13.选举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4.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桂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表决桂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名单草案;

15.其他。

如因重要工作需调整日期,县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来源:桂阳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刘培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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