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社〔2024〕33号)、《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郴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为做好2026年度我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
(三)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四)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企业(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特别提醒:需享受“自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之日起计算,距法定退休时间不足 5 年的,可延长享受至法定退休时间”政策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对象,须参照《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计算、确定法定退休时间。
二、申报资料
社会保险补贴采用“先缴后补”方式,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费后,可持所需的申报资料前往社会保险费缴纳地的社区(村)劳动保障站进行申报。企业持所需的申报资料前往社会保险费缴纳地人社部门申报。
(一)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1.居民身份证;
2.本人社会保障卡账号;
3.属高校毕业生的,还需上传毕业证书;
4.填写《郴州市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二)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1.居民身份证;
2.参保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3.与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
4.属高校毕业生的,还需上传毕业证书;
5.填写《郴州市企业(单位)和小微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郴州市企业(单位)和小微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花名册》。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时间:
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逾期不予办理。
申报地点:
所辖社区(村)、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
咨询电话:0735-4446568
桂阳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9月7日
来源:桂阳县就业服务中心
编辑:刘培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