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8日桂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桂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灶龙辞去县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陈立波辞去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刘永忠辞去县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欧阳志君辞去县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桂阳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刘培粮
(2026年5月28日桂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桂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灶龙辞去县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陈立波辞去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刘永忠辞去县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欧阳志君辞去县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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